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绥阳法院以“司法守护绿水青山、共建虎豹美好家园”品牌建设为引领,立足审判职能、创新司法服务,开展了系列活动。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
8月14日,绥阳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民事审判庭庭长刘辉对近五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进行了全面总结,并现场发布4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绥阳法院针对辖区涵盖东北虎豹国家公园黑龙江片区90.8%的独特生态区位,持续深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近三年依法审理各类环资案件114件、建立5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依托在林场建立的9个法官工作室,开展了3轮环资调研和普法宣传活动,为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和林区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走访景区
柴河小九寨景区内的金溪谷、银溪谷两条高山河流,对区域水资源涵养与净化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价值。为守护这一“青山绿水”,柴河法庭庭长褚英俊带领干警深入景区,与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景区运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并现场提供法律讲解,凝聚起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共识。
三、踏查生态修复基地
东京城法庭联合省林区公安局东京城分局、绥阳检察院东京城检察室及林场营林员共同前往苇子沟经营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用“身边事”解读“身边法”。同时,通过开展司法保护专题座谈,研讨如何更好实现联合执法工作的有效衔接以及协同治理。随后前往苇子沟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实地回访,查看补植林木生长情况;八面通法庭联合绥阳检察院八面通检察室走访了光义司法生态修复基地,了解了基地运行管理、修复效果;穆棱法庭干警走访泉眼河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并与管护人员就生态修复成效、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
下一步,绥阳法院将继续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联动,不断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林区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