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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为人民 定纷止争促和谐——绥阳人民法院开展人民调解员线下培训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14 11:38:09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作用,大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全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的诉源治理新格局。近日,绥阳人民法院组织辖区内4个社区、22个林场及经营所的人民调解员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绥阳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艳梅出席活动并讲话,立案庭庭长王冬严主持会议并为培训班授课。
   本次培训会旨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增强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讲解《黑龙江省调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规范,采取以案说法、互动交流等形式,形象生动地让人民调解员了解调解工作的最新理念、调解原则、调解适用范围、调解方法和技巧,进一步掌握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范,切实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还针对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指导。
   人民调解员是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力量,此次培训不仅加强了法院与人民调解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也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绥阳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5+1=0”诉源治理新模式的重要作用,致力于服务林区群众,减少诉争,不断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让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实实在在地增强林区百姓的安全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为建设更加公正、和谐、安全的林区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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