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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 “三争”晋先】对校园欺凌说“不”——绥阳人民法院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29 10:34:34


   阳春三月,恰逢开学季。近日,为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绥阳人民法院组织兼职法治副校长先后走进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开展以“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面对面向同学们讲授法律知识。 

   授课中,法治副校长李福平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向同学们介绍了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中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教育引导同学们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同时结合生动的案例,用幽默风趣的语言,向同学们阐述了法治教育对成长的重要性,告诉同学们如何机智面对不法侵害进行自我保护,鼓励学生们不仅要学好文化知识,还要掌握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与后果”……朗朗的授课声环绕在耳畔。民庭庭长刘辉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展开讲解,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倡导学生抵制各种违法行为,使同学们更真切,更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下一步,绥阳人民法院将不断丰富创新法治宣讲形式和课程内容,充分发挥兼职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以扎实深入的法治教育助推平安校园建设行稳致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坚实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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